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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迫的婚姻的效力该如何认定?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1-09

  虽然现代社会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平等自由的原则,但是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被强迫的情形的出现,比如被父母逼迫,被拐卖妇女遭到强制逼婚等。那么被强迫的婚姻算数吗?被强迫的婚姻的效力该如何认定?以下小编带您一起具体了解被强迫的婚姻的效力的相关内容。

  在我国,我们提倡婚姻的自主权,即每个人都可以决定自己的婚姻状况,我国的法律也保护每个人所拥有的婚姻自主权。任何侵犯公民的婚姻自主权的,都将得到相应的惩罚。

  被强迫婚姻的效力:

  1、我国规定的一项结婚条件是:必须是双方的真实自愿。如果是被强迫而进行的登记结婚,那么就违反了我国对结婚条件的规定。

  2、我国规定了,因胁迫而进行婚姻登记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起撤销该婚姻登记。当事人处以被非法拘禁状态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被胁迫的婚姻被撤销后应认定为自始无效。

  由上我们可以得知,被强迫的婚姻是有效力的,但是被强迫的婚姻也是可以撤销的,经撤销后,被强迫的婚姻被认定为自始无效。

  有效的婚姻的条件:

  1、双方有自愿结婚的真实意思。

  真实意思是指双方内心的真实想法,并不受他人的胁迫等手段的威逼。

  2、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目前我国的法定婚姻是男性不小于22周岁,女性不小于20周岁。在我国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会依据各地详情有特殊规定。

  3、符合我国一夫一妻制。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其中一方在婚内再次进行婚姻登记的可构成重婚罪。

  4、非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直系亲属就是指爸爸、妈妈和自己的子女,和自己具有直系血缘的人。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一个外祖母、外祖父或祖父、祖母的亲属。

  5、没有医学上认定的不适合结婚的疾病。

  这里注意艾滋病并非是我国禁止结婚的疾病,我国对艾滋病的规定是暂缓结婚而非禁止结婚。

  被强迫的婚姻因违反了我国公民对婚姻的自主权,因此属于可以撤销的情形。被强迫的婚姻虽然可以进行撤销,但是应在我国规定的有效时间内进行撤销,比如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在进行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其撤销权,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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