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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与同性同居,算不算重婚?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8-18

  当今社会,不管是在电视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小三、婚外恋情等字眼层出不穷。我们看得最多的是婚外与异性非法同居的行为,但社会上也确实还存在着一小部分人婚外与同性同居的情况。我们分享一则小案例,来介绍婚外与同性同居,算不算重婚的问题。

  案例:

  刘某(男)与黄某(女)一直在深圳打工,2012年8月上旬,二人经媒人介绍相识,逐渐确立恋爱关系。2013年5月22日,双方在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新婚阶段,夫妻关系和睦。后来,刘某发现妻子常常去朋友张某(女)家打牌,夜不归宿,且妻子与自己没有了往日的亲密,遂怀疑妻子有了外遇。经深入调查,刘某发现黄某和她的朋友张某不是普通朋友关系,而是情人关系,二人早已同居。刘某无法接受这一事实,将黄某告上法庭诉求离婚,并要求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2万元。

  这时候问题就出现了,婚外与同性同居,算重婚吗?

  小编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婚外与同性同居,不算重婚!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不等于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包括已经领取结婚证和虽未登记但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两种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双方虽有同居行为,但对外不以夫妻名义进行。

  两者区别很明显:(一)重婚是触犯刑律的行为,而后者仅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二)主观目的不同,前者是以结婚、以组成一个家庭为目的,后者是以满足生理或心理上的某种需求,同居者与其配偶仍然保持夫妻关系;(三)受到制裁程度不同,前者受到刑法制裁,后者受到婚姻法制裁,要承担赔偿责任。

  2、解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所以婚姻法中的“与他人同居”只针对与异性同居,而不包括与同性同居,即婚外与同性同居,也不属于婚姻法的范畴。

  综上所述,婚外与同性同居,不是重婚。但是,在道德上小编对这种婚外同居行为也是不赞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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